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櫃姐掀「百貨潛規則」告主管 反因「入境隨俗規定」遭判刑


陳姓櫃姐指控林姓主管盜刷她的信用卡衝業績,林女翻出「入境隨俗」的規定,反告陳女誣告。示意圖。(路透檔案照)
2022/03/13 06:39
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保養品專櫃陳姓櫃姐告林姓主管,為「百貨公司潛規則」盜刷她的信用卡衝業績,但林女喊冤說,有時業績要求高達100萬,櫃姐只好刷自己或親友的卡,等信用卡快結帳時才退刷,這是「入境隨俗」的規定。台南地院法官認為,陳女是因林女離職不能幫她退刷卡,她不想繳卡費,才對林女提告詐欺、偽造文書,結果林女反告誣告,陳女被判4個月徒刑。
陳姓櫃姐指控主管林女,為達成櫃位業績,盜刷她與親友的信用卡,她提出證據證明,林女刷卡時她沒有上班,有幾次還在國外,信用卡脫離自己掌控下被林女盜刷,而且沒有經過她同意。
林女則對檢方指稱,這是「入境隨俗」的規定,小月時需要30到40萬的業績,遇到母親節、周年慶等檔期活動,業績會高達100萬,櫃位業績是「合績」,假設某個月業績沒有達標,櫃上的櫃姐就會刷自己的卡補足業績,因為業績到了才會有獎金,她自己也提供了6、7張信用卡放在公司。
林女還說,因為時常要退刷、刷卡,櫃姐們提供的信用卡全部都裝進夾鏈袋,放在櫃位抽屜,抽屜也沒有上鎖,因為每張卡繳費時間不同,或是當天有業績要求,即使信用卡持有人沒上班,同事也會依繳費期限不同刷卡,她自己的信用卡也一樣,如果同事發現她的卡快到期,即使她沒上班,也會幫她退刷,這是同事間彼此的默契。
陳女指稱,她的確把信用卡放在櫃上,但林女使用時並沒有每次都跟她說,所以對林女提告偽造文書、詐欺,她並沒有捏造。
院檢從林女提供的對話截圖、證人證詞發現,陳女曾提醒林女某張信用卡快到期、某張信用卡快額度到了不能再刷,也曾告訴林女,信用卡都放在櫃位上,能刷多少算多少,足以證明陳女授權給主管林女刷卡,不用每次刷卡時都要徵求陳女同意。台南地院最後以誣告判處陳女4個月徒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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