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看清宮劇的人就會發現,跟在皇帝身邊的太監總喜歡自稱「奴才」,在歷史上也有不少清代官員常常自稱「奴才」,在官方文件、奏章都可以看見,但「奴才」從古至今幾乎都被定義為貶義詞,為何清朝官員要這樣稱呼自己呢?
從魏晉時代開始,「奴才」經常被用來當作賤稱或罵人的詞彙,但對於北方少數民族而言,「奴才」卻是常見的詞彙,意義和「臣」差別不大,且在清朝入關以前,「奴才」一詞就已經出現在官方文獻中,《清稗類鈔‧稱謂類》記載:「當未入關以前,滿洲曾貢獻於高麗,其表文,自稱『後金國奴才』。可見奴才二字之來歷,實為對於上國所通用,其後逐相沿成習耳。」
滿清入關後很長一段時間,未對官員上奏的自稱做出規範,於是一部分旗人仍沿用舊習,自稱為「奴才」,但也有一部分人改稱為「臣」,後來雍正下令統一稱謂,「凡奏章內稱臣、稱奴才,俱是臣下之詞,不宜兩樣書寫,嗣後著一概書寫臣字。」但並未強制執行,因此奏章中2種稱謂都仍存在。
直到乾隆二十三年,才規定旗人官員在公事上要自稱「臣」,若是請安、謝恩等私事才自稱「奴才」;而漢臣則沒有稱謂問題,不管公私事一律自稱「臣」,大陸歷史學者陳垣也說,「滿人稱奴才,有時可以稱臣;漢人稱臣,無時可以稱奴才。」而這種差別規範,可以視作清廷強行區分漢滿官員的措施。
事實上,「奴才」這個稱呼反映出旗人和皇室之間的親近關係,其中八旗漢軍雖然地位和待遇都低於滿、蒙旗人,但仍被視作滿人的一分子,因此也可以使用「奴才」一詞;另外在清制中,武官也都必須自稱「奴才」,若是隨意稱臣還會遭到皇帝訓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