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明太祖朱元璋以鐵血手段反貪,重罰斬首、抽腸剝皮、設立錦衣衛,據說殺了10萬貪官,卻無法遏止腐敗的蔓延。到了清朝雍正皇帝,他不靠殺戮,而是用兩大妙招治理貪官,包括推行「養廉銀」制度,提高官員薪資,減少貪汙動機;同時嚴格稽查制度、設立密折直達制度,提升行政效率,如此一來,貪官行為也逐漸收斂。
朱元璋出身貧寒,年幼喪親,曾當過乞丐、和尚,深知底層百姓的困苦。他痛恨貪官,認為正是這群人掏空國庫、壓榨百姓,最終導致王朝更替。因此,他即位後展開空前的反腐行動,不僅修法重罰,更設置「錦衣衛」監控全國官員,還鼓勵百姓舉報。他甚至施行「剝皮實草」等殘酷刑罰,公開示眾,以儆效尤。
朱元璋制定《大明律》與《大誥》,明定貪汙金額對應處罰:貪汙五百文杖七十,三萬兩流放三千里,四萬兩者斬首處死,就連監守自盜兩萬兩的也一律問斬。這些處罰足以讓貪官聞風喪膽,也曾讓百姓拍手稱快。據史料統計,朱元璋一生處死的貪官高達10萬人,然而,儘管如此高壓,腐敗仍層出不窮。朱元璋死後,明朝官場貪風再起,歷朝歷代皆未能根治。
相比之下,清朝雍正皇帝的反腐策略則溫和得多,卻效果顯著。他認為貪汙問題的根源在於官員薪資過低,為了生計不得不貪。於是他實施「養廉銀」制度,根據官階補發高額津貼,讓官員無需靠貪汙維生。同時,他建立「密折直奏」制度,讓地方官能跳過層層上報,直接向皇帝匯報,強化監督與中央控制。
這兩大策略,一方面減少了貪腐的動機,另一方面也讓制度運作更加透明有效。在雍正掌權期間,貪汙風氣一度收斂,清廷出現短暫的清明局面,與朱元璋以嚴刑震懾官場的手段形成鮮明對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