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古代封建社會男尊女卑,大戶人家迎娶三妻四妾是稀鬆平常的事,不過雖然小妾地位不高,只比奴僕好一點,卻有一項特權,就連正室的妻子都羨慕不已,那就是當男主人犯罪遭追殺時,妾室可以死裡逃生。
古代小妾的主要來源有3種,第一種是出自貧苦家庭的女子,為了填飽肚子,透過各種途徑成為婦人家中的丫鬟或小妾;第二種是送妾,像商品一樣進行買賣;第三種則是出身青樓的女子,地位最卑賤。
值得注意的是,小妾即便懷孕生子,也無法自行撫養,孩子必須叫元配為嫡母,自己則只能以「小姨」自居。雖說小妾無論是從社會地位還是個人待遇上,都遠比正室的妻子差得多,她們卻有一項特權,連元配都羨慕不已,而這個特權雖然很難用上,一旦使用卻能保全小妾的性命。
眾所皆知,古代刑罰有「連坐法」,官員一旦犯了重罪,不僅個人小命不保,還有可能被株連九族,但因為九族牽扯的人數太多,所以皇帝很少下達這樣的指令,然而滅三族卻是常有的事。至於小妾雖然身為男方家的一員,但因為不是明媒正娶、上不了檯面,反而使她們可以死裡逃生,畢竟妾室不在三族之中,因此在面臨滅三族的禍事時,得以保全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