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白是唐朝著名詩人,有「詩仙」的稱號,他一生中經歷過4次婚姻,竟有2次都是入贅,李白入贅其實出於無奈,因為他出身商人家庭,而唐朝嚴格規定商人及其後代無法當官,若想要步入仕途,就必須另闢蹊徑,因此2度入贅前任宰相之家,希望累積人脈、獲得舉薦。
李白一生經歷過4段婚姻,根據唐朝詩人魏顥寫的《李翰林集序》,李白極有可能入贅過2次,第一次入贅是他20多歲離開四川後,在湖北安陸地區和前任宰相許圉師的孫女結婚,第二次入贅則是前任宰相宗楚客的孫女,兩人皆是官三代、白富美。
不過李白的家境其實並不貧困,為什麼還要入贅到妻子家呢?于賡哲表示,李白入贅為的不是錢,而是因為出身於商人家庭,《唐律典》明確規定「商人子弟不得與仕」,《唐六典》也提到「刑家之子、工商疏類不預」,也就是罪犯和商人的子嗣不能當官,因此李白無法參加科舉考試,沒有辦法當上官員,只能另闢蹊徑。
唐朝當官不只有科舉一條路,如果受到他人舉薦且被皇帝看上了,也是進入官場的一種方法,於是李白開始拜訪社會名流,試圖躋身於長安文化圈,以謀求一官半職,並想要通過娶前任宰相孫女的方式,為自己累積人脈關係;不過可惜的是,這2段入贅婚姻對李白的仕途沒有太大的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