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古代封建社會,女子地位低下,即便是後宮嬪妃及宮女,都渴望飛上枝頭當鳳凰,但唯獨一處私密部位,就連一國之君也無權觀看,那就是「三寸金蓮」。
歷史上每個朝代對於女性的審美標準不太一樣,其中「三寸金蓮」興起的時間是在宋朝,到了明清時代,已經普及於各地婦女。當時文人、士大夫認為,女子纏足是一種美德,尤其是將小腳捧在手上把玩,顯得格外雅緻,其次是覺得女性因為小腳所以跑不快,走路搖搖晃晃的樣子很有美感。
不少女子為了滿足男性的變態心理,不惜忍痛裹小腳,並將其稱之為「蓮」,其中大於四寸的稱為「鐵蓮」,四寸的為「銀蓮」,三寸則為「金蓮」,而三寸金蓮更被當時的人們視為婦女最美的小腳,就連皇帝也情有獨鍾。
不過古代女子的「三寸金蓮」相當於第三性器官,不能讓別人看到,即便是皇帝也一樣,畢竟褪去裹腳布和精緻弓鞋之後,是一雙骨折、變形的畸形腳,要是皇帝看到醜陋的腳後覺得被冒犯,很可能會招致厭惡,難以在皇帝心中留下完美的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