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距今3000多年前的商朝,上至君王下至百姓皆迷信鬼神,《禮記》記載「殷人尊神,率民事神,先神後禮」,神權和王權之間透過祭祀取得平衡,而祭祀手段主要分為人殉及活祭,祭品以活人居多,即便是君王也可能淪為犧牲品。
許多人聽到祭祀,下意識想到的都是用動物的血或肉去祭祀鬼神,然而商朝卻盛行「人祭」,被當作祭品的人又叫「人牲」,最早源於夏朝,到了商朝後逐漸變得普遍,最終成為固定的祭祀儀式。
商朝祭祀的對象有很多,主要是祖先和上天,祭祀的目的是祈求先靈庇護和指示,祭祀的主持並非由王權主導,而是有神權階層的祭司負責,意即祭司擁有左右王權的權力,可以任意解讀祭祀結果,王權和神權會透過燒製的龜甲和獸骨來進行協商。
既然祭祀是一種權力的鬥爭和妥協,只有高檔的祭品才能顯示祭祀的神聖性與神祕感,而對奴隸社會而言,最為神聖的物品莫過於人的生命,於是人作為祭品的形式也因應而生。一般來說,祭品有兩種,一種是社會底層人士,包括奴隸、戰俘甚至是平民;另一種則是社會階層較高的指標性人物,例如權貴或王族。
而貴族作為祭品,更多的是權力鬥爭的一種手段,為了打擊某種勢力,借助祭祀這種方式來剷除對方,美其名曰血統越高貴,祭祀就越虔誠。比如商王文丁為了打擊周部落,將周部落首領季歷招到了朝歌,以部落首領作為最為貴重的祭品祭祀上天,直接殺了季歷,讓周部落敢怒不敢言,除了實力無法與商對抗,另一方面是既然王權和神權都認為季歷最適合獻祭,也只能接受。
另外在商朝歷史中,商湯作為開國之君,建國7年後曾經歷前所未有的乾旱,即便商湯瘋狂向上天進行人祭,乾旱問題依舊無解,他以為這是上天對自己得懲罰,宣布要將自己作為祭品獻給神靈,只不過話一說完就天降甘霖,最後沒有死於祭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