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明太祖朱元璋登基後,為了防止官員腐敗,制定了一系列針對官員的懲罰措施,其中包含「廷杖」,也就是在公開場合打官員的屁股,然而這樣有辱斯文、丟臉的懲罰,卻成為明朝官員們引以為榮的象徵,只要被打過屁股,就會受到眾人景仰,成為英雄。
「廷杖」作為對官員的懲罰,其實早在遼、金、元時期就已經開始,但是作為漢族政權,明朝是第一個公然把士大夫拖出去打屁股的,而懲罰的地點就在「午門」;在古裝劇中,午門大多作為斬首的地點,但易中天說,歷史上真正斬首的場所是菜市口,砍完頭再將其丟棄,稱作「棄市」。
廷杖用刑時會將官員的褲子脫下,由太監在旁監督、錦衣衛執行,錦衣衛在打之前會觀察太監的站姿,如果外八就是下手輕一點,內八則代表下手重一點;因此明朝不少官員如果打算提出反對意見,在上朝以前會先在家裡備好藥,準備挨打。
明朝是一個重科舉的時代,文官都是典型的讀書人,他們最重視的就是面子,「士可殺不可辱」,明朝政府為了加強皇權,想出來的方法就是「羞辱」,未料竟造成反效果,官員們前仆後繼想要被打屁股,一旦打完就成為英雄,受到眾人景仰,這種行為被稱作「賣直」,皇帝雖然生氣卻也無可奈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