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古代官印具有重要意義,如果不小心弄丟了或遭人偷盜、偽造,都會造成嚴重後果,除了偷盜或偽造者以外,負責管理的官員也會受到連帶影響。然而唐朝有一名遇事不慌的名臣,弄丟了官印卻面色不改地喝酒,過了一段時間,官印竟又奇蹟出現。
在古代偷盜和偽造官印會受到嚴厲的懲罰,像漢朝會根據偽印的級別或盜用後產生的危害加以量刑,比如偽造皇帝的玉璽會處以腰斬;偽造西漢二十級爵位中最高一級的徹侯印,則會被拉到市集斬殺,即為棄市;就算偽造小官印,也會被處以「城旦舂」的懲罰,起初指的是無期徒刑,後被漢文帝改為最高6年有期徒刑。
而且不只偷盜或偽造的人,官員也逃不過懲罰,1975年出土《睡虎地秦墓竹簡》中的《法律答問》提到,「盜封嗇夫可論?廷行事以偽寫印。」「亡久書、符券、公璽、衡羸,已坐以論,後自得所亡,論當除不當?不當。」意指官員弄丟官印也要受罰,就算之後找回來了,也無法免罪。
不過在唐朝有一個遇事不慌的官員,中唐名臣裴度從地方調回中央,擔任中書省長官,某天裴度辦公時,下屬突然報告找不到官印了,因為丟失官印是大罪,身邊的人聽到後都亂成一團,唯獨他面不改色繼續喝酒,大家看了十分傻眼,以為他喝醉了。
未料不久後,又有人來報告,稱官印回到原本放置的箱子裡了,裴度才終於開口解釋,表示肯定是有小吏將官印拿去蓋他急於生效的書券,如果大張旗鼓地喊抓賊,對方一著急就可能把官印燒毀或丟進水裡,讓大家再也找不到,但如果以平常心面對,小吏辦完事自然就會物歸原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