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諸葛亮上過一道奏表給劉禪,公開自己的家產,他說:「成都有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頃,子弟衣食,自有餘饒。」就是說,諸葛亮家裡有800棵桑樹,15頃田地。諸葛亮死後,人們發現他家裡真的就這點東西,別的什麼都沒有。他真的是個非常廉潔的官員。既然諸葛亮很清廉,為什麼又說他有巨額財產呢?別急,我們來算一算諸葛亮到底有多少財產。
【固定收入】先來算算收入,史書中沒有蜀漢官員收入的記載,我們比照東漢的情況來計算。為了方便,只計算諸葛亮當丞相以後的收入。諸葛亮的日常收入主要由五部分組成。
第一部分叫俸祿,每個月都發,類似月薪。諸葛亮每個月的工資一部分發糧食,一部分發貨幣。糧食是175斛粟(小米),貨幣是1.75萬錢。東漢官方的糧食價格是1斛小米價值100錢,按此折算,諸葛亮每個月的工資是3.5萬錢,一年就是42萬錢(暫以東漢五銖錢來核算)。
諸葛亮收入的第二部分叫制度化賞賜,一般有兩種:一種是立了功,皇帝高興臨時發的福利;還有一種是每年固定賞賜,就是制度化賞賜。東漢有春賜和臘賜制度,春賜就是年初立春時發福利,相當於節慶獎金;臘賜就是年底臘月時發福利,相當於年終獎金。
諸葛亮的春賜福利應該有60匹帛,就是絲織品。臘賜福利有20萬錢,200斤牛肉,200斛粳米。帛若按500錢/匹計,60匹就是3萬錢;200斛米,折合成粟約為333.33斛,就是3.33萬錢。200斤牛肉忽略不計,再加上20萬錢,兩筆福利一起折算,大概是26.33萬錢。
除此之外,諸葛亮收入的第三部分是食邑收入。按照漢代制度,如果被封爵位會享有一定戶數的賦稅。諸葛亮封的是鄉侯,而贊同諸葛亮是鄉侯者一般認為在蜀漢有武鄉這個地方,就是諸葛亮的封爵有實際收入。參考漢、魏之際,鄉侯的食邑以6、7百戶居多,按照一戶200錢算,一年也有13萬錢。綜上,俸祿(42萬錢)、制度化賞賜(26.33萬錢)和食邑收入(13萬錢)是每年的固定收入,最高的時候,一年有81.33萬錢。
諸葛亮,一共當了十三年又四個月的丞相,工資(俸祿)總額大概是560萬錢。其間經歷十三次制度化賞賜,總額大概是342萬錢。諸葛亮封侯共十一年,食邑收入是143萬錢。這三部分加起來,一共是1045萬錢,這是固定收入。
【臨時賞賜】諸葛亮還有兩種非固定收入。一種是臨時賞賜,就是劉備、劉禪臨時給他的。目前能夠看到的有兩次,不是說就賞了兩次,而是有記載的是這兩次。一《三國志.蜀書.張飛傳》說的,劉備平定益州後,對諸葛亮、法正、張飛、關羽有大規模賞賜,每個人賞了黃金500斤,白銀1000斤,錢5000萬,錦1000匹。先來算一筆明確一點的帳,漢代1斤相當於今天222克。500斤黃金,就是今天111公斤。111公斤黃金價值約1億7000萬元新臺幣。當然,這只是穿越的演算法,無法說明諸葛亮當時的情況。
回到漢末、三國時代,當時金銀的比價大概是1:5,也就是說,1000斤白銀大概相當於200斤黃金。500斤黃金和1000斤白銀加一起,折算下來是700斤黃金。1斤黃金,東漢前期價值6千到1萬錢。取個保守的估值6千錢,7百斤黃金至少得有420萬錢。錦,按均價1匹500錢算,1000匹就是50萬錢。劉備這一次賞賜,共計5470萬錢。
還有一次臨時賞賜是劉禪賜給諸葛亮的。有本書叫《北堂書鈔》,是類似《太平御覽》的類書, 引用一封諸葛亮寫給李嚴的信,提到諸葛亮受賜8千斛糧食。8千斛如果是粟(小米),折算下來又是80萬錢。這兩筆臨時賞賜加在一起,就有5550萬錢。
【不動產】除了臨時賞賜,最後就是諸葛亮的15頃田和800棵桑樹,15頃田合1500漢畝,東漢中期成都附近的田地價格,按照中等水平的田地算,是每畝1631.57錢,1500畝也得有245萬錢。把前面算過的都加起來,固定收入是1045萬錢,史書記載的兩次臨時賞賜是五千550萬錢,固定資產估值245萬錢,三筆合在一起是6840萬錢,這是諸葛亮收入的下限,實際要比這個多。
【諸葛亮財產總額估算】用一種不太科學的方法估計,諸葛亮當丞相這些年的收入,按漢末五銖錢的購買力,接近一千萬錢估計還是有的。漢代官方小米價格,1斛小米是100錢。1斛又等於100升,就是1升小米值1錢,1000萬錢就是1000萬升小米。當時的人每天飲食的上限是5升穀物,5升酒,2斤肉;下限是3、4升穀物。1個人1年吃1、2千升米,諸葛亮的財產夠1萬個人吃1年;或者說,夠200人從出生吃到死,這還是比較保守的估計。
當然這種計算很多都是估值,因為史料有限,我們無法算出諸葛亮的確切收入,但很顯然,如果僅從收入和資產上看,諸葛亮的財產絕對要比他公開得多。
這些錢到底去哪裡了呢?這是一個謎,從歷史記載上找不到答案。不過裴松之注引的〈雲別傳〉記載過,趙雲北伐失敗回來,還有不少物資,諸葛亮曾經提議把這些物資分給將士。考慮到諸葛亮一向的性格和品德,以及蜀漢的財政狀況和北伐的巨額花銷,諸葛亮的巨額財產要嘛沒領,要嘛是捐出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