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發明了許多嚴刑峻法,來懲罰違法犯罪的人,其中最常在電視劇看見的刑罰之一就是「抄家」,犯了罪的人不但財產全數充公,家族也遭受牽連,而這些被沒收的財產,最後都會由皇帝統一發配,不是收入內務府、國庫,就是分賞給宗室子弟。
「抄家」是古代的傳統刑罰,意指沒收全部財產並處置家族成員,男性不是被殺就是充軍留放,女性則進入宮廷當宮女,而被抄家的對象,通常都是犯下嚴重罪刑的人,比如謀反罪等等,唐初上官儀家族就是被告發與廢太子梁王李忠謀反,家產和人口都被抄沒。
到了清朝,統治者吸收傳統進行改造,把抄家當成家常便飯,官員一做錯事就可能面臨抄家的下場,因為對於犯什麼罪會被抄家,《大清律例》並沒有寫明,不過從清朝的抄家檔案可以發現,被抄家的對象大致可分成4類,謀逆罪、貪汙、在任期枉顧律法,以及文字獄相關罪行。
至於被抄沒的財產則由皇帝全權處置,一般情況下,皇帝會先挑選一部份,像是現金銀兩、珠寶、古董字畫等,並沒收進皇家府庫「內務府」,偶爾也會撥一部分進國庫,或留在地方興辦工程;不好搬運的家具則在當地變賣,換成錢財後再回到朝廷;房產、土地等不是被收歸官府,就是按照市場價格變賣;其他的珠寶、家族奴婢等解押回京後,再由皇帝統一分配,有的賞給宗室子弟、親貴大臣,有的則讓其他官員拿錢來買。
但被抄家的人或家族還是有機會翻身的,順治朝的功臣索尼在睿親王多爾袞的打壓下,曾被削爵抄家,還被發配到盛京看守昭陵,不過多爾袞死後,順治又將索尼召回,恢復一切職權,成了首席大臣。還有一些被抄家的家族,由於皇帝特批家屬不必充公,他們之後就可以繼續參與科舉考試,憑一己之力翻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