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辛酸和難處,可能有時候外人看著賺了不少的錢,但那也都是辛苦付出換來的回報,不過就是會有很多人只看見別人的成果,就已經眼紅到不行。
近日,就有一位方女士,為了能夠開一個養殖場,她從別人那租下了一塊山地,用來散養土雞。
方女士與房東很快達成了共識,商定每年給予7500元(約3萬3千元新臺幣)的房租,雙方簽署了一份約期長達10年的租賃合同。合同中有寫到:租期前五年間,按照約定的7500元支付,而租期的後五年,可以根據市場價格再次商議租金,進行調整。
據了解,方女士與房東簽訂合同的日期是2020年的4月份,到如今為止,這份合同也才生效了一年半有餘,但是因為看到這一年半的時間裡,方女士因為散養雞賺了不少的錢,因此房東覺得當初給方女士定的租金過低,想要借機漲房租。
但是,讓方女士吃驚的是,房東竟然一開口就將每年的租金提高到了5萬(約22萬新臺幣),這比之前定下的租金價格,直接翻了7倍多,如此離譜的要求,讓方女士一口回絕。這一年自己辛辛苦苦,本來也沒賺上多少錢,並且突然提出漲房租的要求,本就不符合合同規定。
然而雙方針對於此次事件並未達成統一意見之後,事後無論方女士怎麼聯繫房東都聯繫不上,然而在房東消失了近一個月的時間以後,馮女士接到了房東的一個電話,房東在電話中明確的表示自己需要到方女士養殖場的山地上砍竹子。因為房東並未提起房租的事情,所以方女士便沒有過多的計較,針對房租也未曾提及。
但是後來卻突然間發現,原來房東上山砍竹子是假的,其實是目的就是想要將自己圈養的山雞進行放逐處理,事發時方女士曾經試圖勸說過房東,但是因為對方執意如此方女士未曾說話,因為房東年紀很大了,方女士害怕因為自己一時的舉動,從而讓兩位老人發生不測,結果遠不是自己能承受的。
據了解,這兩位房東老人,總共放跑了方女士1500隻雞,即便被抓回來三四百隻,那也為方女士造成了一筆重大的損失。
而後房東回應稱,當初給出的7500的租金價格實在是太低了,本意是只出租雞舍,並不包含雞舍周邊的山地,但是合同上面卻白紙黑字寫的十分明確,出租給方女士的除了出租屋,還有後面的山地。明明是簽了合同,可房東卻假裝自己不懂法,想要獲取不正當的利益,這種行為真的是不值得推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