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父系社會裡,結婚通常都是女子出嫁,而入贅則是指男子嫁入女方家,成為女方的家庭成員,入贅的男子被稱為「贅夫」或「贅婿」,從古至今,社會都有些瞧不起贅婿,在古代甚至會強行充軍贅婿,讓他們上戰場當砲灰,但為何古代會如此看不起贅婿?除了認為他們貪財外,再來就是道德問題。
古代非常歧視贅婿,就連朝廷和地方官員都瞧不起他們,戰國時期,齊國還曾強行充軍贅婿,因為古代打仗時需有人做砲灰,攻城遇到壕溝無法前進,就會將贅婿扔進壕溝,當成人肉踏墊通過壕溝,漢朝朝廷還立法要求贅婿不能當官,代表一名男性從入贅後,就失去政治權力資格。
古代為何如此厭惡贅婿,不僅是因為他們窮,古時贅婿與現今略為不同,男性沒錢給聘禮,就會被女方買回家裡,目的是為了男方的勞動力,贅婿必須伺候女方一家人的日常生活,再來就是延續子嗣的能力,兩人的孩子出生後必須跟隨母姓。
在古代的觀念中,男性就應延續香火,但入贅就是背叛祖宗,是道德上的重大汙點,由此可知,古人鄙視贅婿不只是因為錢,道德觀念更為重要,古時男性若沒錢,可以選擇憑本事積累財富,等有錢再娶妻,或找門當戶對的對象結婚,要不然就是單身一輩子。
除了民間瞧不起贅婿外,不少朝代的政府,甚至會立法剝奪他們的權力,因為以國家的角度來看,贅婿會為了錢財而背棄祖宗,抱有貪財與不勞而獲的想法,對於國家經濟毫無益處,從中得利後,甚至有可能影響到其他人,使國家發展與活動力變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