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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網》咳嗽想找藥品緩解症狀? 食藥署:麻醉類藥品須注意


咳嗽是感冒、流感、支氣管炎、氣喘等呼吸道疾病中經常可見的一種症狀;圖為情境照。(圖取自freepik)

〔健康頻道/綜合報導〕咳嗽是感冒、流感、支氣管炎、氣喘等呼吸道疾病的常見症狀,不少人可能會透過止咳藥品緩解症狀,食藥署對此分析2大類止咳藥品的成分,提醒民眾該如何安全用藥。

止咳藥品分兩大類
非麻醉類(Non-narcotic)止咳藥品

具抑制咳嗽功效,常見主成分為Dextromethorphan,副作用多為頭暈、昏沈,劑型為膠囊劑、錠劑或內服液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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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醉類(Narcotic)止咳藥品

抑制咳嗽功效較強,具有低成癮性,常見主成分為可待因、阿片酊,副作用多為噁心、食慾不振、便祕等,劑型為膠囊劑、錠劑或內服液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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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藥署指出, 麻醉類止咳藥品雖有較強的止咳效果,但因藥品特性,有5大族群在用藥或購買前應更謹慎確認使用安全,分別是快速藥物代謝者、哺乳女性、兒童、藥物過敏及部份疾病患者已以及酒精飲用者。

五大族群需謹慎用藥
快速藥物代謝者
可待因在人體內會經由肝臟內酵素CYP2D6代謝成嗎啡,少部分人因代謝速度較常人快(快速藥物代謝者),服用後可能在短時間內代謝出大量嗎啡,造成嗎啡中毒風險較高。

因此,若本身為CYP2D6快速藥物代謝者,應避免使用含可待因之止咳藥品。若服用含可待因之止咳藥品後,有極度疲倦、意識模糊或混亂、呼吸困難等疑似嗎啡中毒症狀,應立即暫停使用。

哺乳女性
產婦於哺乳期間應禁止使用,因可能對於受哺乳嬰兒造成鴉片中毒之風險。產婦如需使用本品治療,應避免於用藥期間以母乳餵養嬰兒。

兒童
含可待因成分處方藥品:未滿12歲兒童:除非無其他適當替代藥品且臨床效益大於風險時,方可考慮使用,且應依年齡減量使用。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,例如具有神經肌肉疾病、嚴重心臟或呼吸系統疾病、上呼吸道或肺部感染及多重創傷或大範圍外科手術等,應謹慎使用。

含可待因成分非處方藥品:禁止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。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:例如具有神經肌肉疾病、嚴重心臟或呼吸系統疾病、上呼吸道或肺部感染及多重創傷或大範圍外科手術等,應經醫師診治後處方使用。

藥物過敏及部分疾病患者
若對麻醉類藥品有過敏史,或患有呼吸道疾病、肝腎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的患者,應於使用前洽詢專業醫師。

酒精飲用者
因麻醉類止咳藥品主成分可能與乙醇產生交互作用,致使藥效改變,故不得與酒精性飲料併用。

食藥署提醒,鴉片類止咳藥雖然主成分劑量低、成癮性相對較小,但長期使用仍有成癮風險,因此建議僅為短期止咳使用。另外,該藥品應儲放於兒童無法輕易取得處,避免藥品受陽光直射,並依照醫囑使用,才能確保用藥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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