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曆春節即將到來,有不少單身民眾在回家團圓時需要面對長輩們的催婚關心。而在中國古代為了增加人口數,單身可不只是被口頭關心而已,除了女性到一定年紀會被強制分配丈夫外,還會被徵「單身稅」跟判刑坐牢,更嚴重的甚至會讓父母被處死。
西周時,國家就設立專門掌管婚姻的機關「媒氏」,主要工作是掌握全國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時間,管制適齡男女結婚;到了春秋戰國時代,每年春天都會舉辦「仲春會」,強制單身的30歲男性及20歲女性參加,若在會中遇到有好感的對象就互相送花,等同於大型聯誼會。
▲古代針對不婚女子有不少規定。(示意圖/翻攝自百度百科)
魏晉南北朝時,因為戰亂頻繁、民不聊生,百姓們根本沒錢結婚生子,更有將新生兒溺死的狀況發生,史書中就有紀錄,晉武帝時規定:「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,使長吏配之。」,在當時女性滿17歲還沒婚配的話,國家有主動分配「丈夫」的制度;漢朝時則規定年紀超過15歲的單身女子,每年要繳150錢的「單身稅」直到結婚,漢惠帝時甚至提高4倍,需要繳600錢。
▲古代有些朝代將不婚視為犯罪。(示意圖/翻攝自百度百科)
除了被硬塞丈夫跟單身稅外,有些朝代還將不婚視為犯罪,越王勾踐就曾經下令:「女子十七不嫁,其父母有罪;丈夫二十不取(娶),其父母有罪。」懲罰不婚男女的父母;魏晉南北朝時也有「女子十五不嫁,家人坐之」的規定,適齡女子未出嫁的話,家人也要連坐處罰;而最嚴苛殘暴的是北齊皇帝高緯,他在位時期下令:「雜戶女,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 ,悉集省,穩匿者,家長處死刑 。」要是女兒到了年紀不結婚,父母幫忙隱匿的話就會被判處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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