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在臉書社團上發文:
2020年5/29號當天中午12:06,在高雄前金。
當時開著自小貨在成功一路上往七賢路行駛,突然一台Uber外送員從武強街衝出,
連煞車放慢速度都沒有,後來發生碰.撞,對方骨盆碎.裂粉碎性骨折,對我提出過失傷害,要求109萬賠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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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網友提供)
外送員本身沒有保險,初判表上我佔3成(應注意而未注意),對方錯7成(未停車在開)。
現在還沒達到和解,已進入司法階段。
要小心這位Uber駕駛,因自己沒有保險,為了防止自己賠更多獅子大開口。
我們車損商品損失都還沒要求,反而是對方一直要求很多。
對方提供工作損失證明⇓
(圖網友提供)
不少網友看完後表示:
「放心,提告是他的權利,就讓他去告!絕對賠的不會是這價格!」就像原po說的對方直接從路口騎出來,連停都沒有看也沒有,而初判表上對於責任比也是對方佔七成
「ubereat能跑到5萬?請他提出證明再來說……」
「進入司法程序都是要提供證明,不是他說一個月55K就55K,其他的部分就法官判定……不是他說了算。如果有保險,這個時候就很好用了。」
「被撞一次就差不多中半張樂透」
「1.薪資證明是主要,不是自己說了算,提出薪資証明書及診斷證明需要多久
2.未調節直接上法院會被法官退,要記得先調解在告法院;3.應注意而未注意,讓法院判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