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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吃人”問題魯迅是怎麼發現的?他那時都讀什麼書?

“猛獸總是獨行,牛羊才成群結隊”,魯迅無疑是半封建社會的“猛獸”,眼光比他當年操的手術刀更鋒利,思想獨到同時具有號召力,是那個時代的“逆子弄臣”,並指出中國的歷史,本質是“吃人”的歷史。
瞿秋白曾用過一個羅馬神話故事來形容魯迅,“是野獸(狼)的奶汁所喂養大的。”
這所謂的“野獸的奶汁”是從哪裡來的?讓魯迅的“精神營養”如此勇猛。

魯迅為何愛讀“野史”?正史它不香嗎?

這還得從梁啟超將開始。1902年魯迅剛去留學日本,梁啟超等人開始倡導“新史學”,要更新歷史觀。
大多數的歷史基本是記錄帝王將相的,一來是平民百姓的無人關心,二來是識字又專門來記錄民間的人極少。所以史料一代傳一代,基本上都是關於帝王貴族名人的記載。
梁啟超提出了進化論的歷史觀,全面地批判了封建主義史學。他大膽指出:正確的歷史觀,是正確世界觀的組成部分,梁啟超這樣做也是為了改變當時人們封建思想,促使大眾覺醒,魯迅從這裡受到啟發。
魯迅從小就很喜歡歷史,並且閱讀大量的正史、野史。後來魯迅說,倘要讀舊書,“倒不如去讀史,尤其是宋朝明朝史,而且尤須是野史;或者看雜說。”
為什麼喜歡“雜”和“野”?魯迅說它們是“無偽飾”的,是原始的史料,雖然顯得粗鄙,但具有原始性、真實性,因此,魯迅對它們格外重視。魯迅一向偏愛帶有“野性”的東西,聳著鼻子嗅“俗味”,他說,正人君子往往憎惡“野”的東西,也不喜歡“俗”人的“道破”。而正史“塗飾太厚,廢話太多”,我們“必須不被搽在表面的自欺欺人的脂粉所誆騙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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秉承著這樣與眾不同的思路,他讀了大量的野史,例如古代志怪、民間傳說《山海經》,記載朝野遺事、社會風情的《曲洧舊聞》《明季稗史彙編》,記述史蹟舊聞及各地風士、傳聞瑣事雜史《雞肋編》,雜采帝王官場人事記錄的《立齋閒錄》《南燼紀聞》,以及採集小說雜記的《太平廣記》《玉芝堂談薈》。特別是《太平廣記》,是魯迅後來寫《中國小說史略》的靈感和資料源泉。
再看過來魯迅的文章,主角和高富帥、白富美扯不上關係,人物出場都帶著濃郁的鄉鄰僻野味道,如孔乙己、阿Q、華老栓都是社會底層人物,充滿了俗味,赤裸裸的人物性格無半點粉飾。
孔乙己的思想迂腐,跟別人爭辯“竊書不能算偷……竊書!……讀書人的事,能算偷麼?”貧苦可笑的“知識分子”,一個沒有時代生存能力的“知識分子”,最終還是被這個社會“吃掉”。
阿Q是低到塵埃裡去的人物,不能正視自己所受到的侮辱,反而用“精神勝利法”自欺欺人,不得清醒反倒自得其樂。這種“粗野”的精神勝利,沒有給阿Q帶來實際的半點好處。
相比之下,華老栓膽子就更“野”了,為了治療兒子的癆病,不去尋醫,聽信民間“血饅頭”的治療方法,既是不幸,又是愚昧。
魯迅這種有意偏離對重大政治事件的直接描寫, 一定程度上是受到野史書寫的啟發影響。有人會好奇,野史的“營養成分”究竟在哪裡?僅僅是因為“非正式、不正經”嗎?非也非也,在中國古代史上, 野史纂作之風最盛時候(魏晉南北朝時期、兩宋之際、宋末元初、明末清初和清末民初),正好是中國歷史上戰亂頻仍、社會動盪最劇烈的時期,這些時期也正是古代學術思想發生重大轉折的時期,所以往往會比較有突破性,或者是看起來和正史態度有所偏離。
魯迅所處時期,和“野史”盛行的時期類似——局勢不穩,思想激盪,這恰恰成為魯迅的“精神肥料”,相對而言,“野史”咀嚼起來比正史更香!這讓他開眼看世界,把散落在民間的醜態和愚昧,通過底層小人物的角色呈現出來。
魯迅在野史裡有何大發現?“吃人”本質提煉過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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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從野史閱讀過程當中,有三大重要發現:
一是、國民的劣性。經過長期的封建統治,國民劣性已經根深蒂固。面對中國社會改革問題,他認為“最緊要的是改革國民性,否則,無論是專制,是共和,是什麼什麼,招牌雖換,貨色照舊,全不行的”。
從戊戌變法到辛亥革命,血淋淋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教訓。固步自封,乃人的劣性導致。

二是,“賊與王、主與奴既相通,又可互相轉化”。從哲學上說能互轉相通,具有同一性,因此可以互相轉化。好比現代所謂的時尚照片,我們也發現了一個“土到極致便是潮”的哲學道理,賊與王、主與奴的轉化大概是這個原理。也就是說明,歷史上即便賊民戰勝了帝王,賊民會變成另一個王,繼續封建統治,無法突破。
魯迅早期就提出“匪”與“帝”相通的看法。他說,“看舊史”,知道“外戚、宦官、奸臣、小人當國”,“小民便大抵相率而為盜”,成了“農民革命軍”,“那麼,社會不是改進了麼?”魯迅肯定地說“不”,社會並沒有改進,“匪便被稱為帝”,這時,“文人學者都來恭維,又稱反對他的為匪了”。
魯迅借此分析了農民革命的歷史悲劇。由於農民階級的侷限,未能跳出封建主義的樊籬,他們即使奪得了政權,也是推行封建專制主義統治。如劉邦做了皇帝,就要掠奪子女玉帛,阿Q掌了權,就要殺掉小D、王胡等人,“賊”做了“王”,社會還是同樣的命運。要進入民主社會,這些限制和痼疾必須去除。
最終,中國歷史,是“吃人”的歷史。
魯迅這樣的觀點並非空穴來風,或者依靠靈光乍現。
魯迅讀過的《二十四孝圖》就有“郭巨埋兒”的記載,宋朝人編著的《開河記》也有麻叔謀蒸吃小孩的記載。在《安龍逸史》裡,整個明朝“以剝皮始,以剝皮終,可謂始終不變”。這可不就是講“吃人”的歷史麼?
魯迅在給許壽裳的信中提到,“後人偶閱《通鑑》,乃悟中國人尚是食人民族,因成此篇
(指《狂人日記》)。此種發現,關係甚大,而知者尚寥寥也。” 因為偶讀《資治通鑑》,才醒悟到原來中國人尚是一個食人民族。
《狂人日記》,記“狂人”幻想出被吃掉的種種情景,背後含義是懼怕封建禮教將人活生生吃掉。
魯迅是舊時病態社會的覺醒者、受迫害者、見證者,橫眉冷對千夫指,委身進入“狂人”身體內,記錄下害怕被“吃掉”的心理活動和記憶重現,是對封建禮教吃人本質的猛烈鞭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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