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探討這篇文章之前,先給大家普及個基本常識。很多人都知道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兩個基本假設,其中之一便是光速不變原理,既光速不隨任何參考系的變化而改變,為恆定值C。所以很多小夥伴都認為光速不變是愛因斯坦假設的。事實上不是!光速不變是由麥克斯韋方程式推導出的結果。愛因斯坦只是利用這個結果創立了相對論而已。
既然光速不變,並且根據愛因斯坦相對論,光速為一切速度的極限。那麼如果有一艘光速飛船,駕駛員在裡面走動結果會如何呢?情況一:駕駛員向前走寸步難行。如果以地球為參考系,光速飛船在以光速飛駛過程中,人不能向前移動。因為向前移動,根據速度疊加原理,人相對於地球的速度,就會超過光速。但是可以向後移動,相對於地球,人的速度小於光速。想請教各位,人向前移動的障礙在哪裡?情況二:人可以自由移動。根據牛頓力學,我們得知:勻速直線運動等價於靜止!如果在以光速向前運動的飛船上,駕駛員跟在靜止的船上,並無二致,所以,駕駛員能自由的前後走動。為什麼會出現如此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呢?聰明的你,請留言!我虛心請教!